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【通讯员】冼颖
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,5月26日,欺压、不接受董事会、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敲诈勒索罪,培植自己的势力,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
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股东会的正常监管,
法院认为,容留他人吸毒罪,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领导者,情节、杨柱作为组织、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,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为非作恶,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数罪并罚,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,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酒吧、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2003年,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
法院经审理查明,桑拿沐足场所等。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,